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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设专用账户管理

2017-04-22 10:38:04

消息来源:北京日报 评论

本报记者 孙宏阳

昨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首都之窗网站发布,其中提出,在鼓励规范发展共享单车的同时,科学把握总量和投放节奏,实现全市总量调控。同时,对企业投放车辆提出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等技术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

《指导意见》自2017年4月21日至5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 车辆

现有70万辆:总量控制避免盲目扩张

《指导意见》从名称上就为共享单车发展定了调——鼓励、规范、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满足市民公共交通换乘及短距离出行需求,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发展原则为“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承租人守法、规范有序”。

去年8月以来,北京的共享自行车数量爆发式增长,出现了快速扩张、抢占市场、无序投放的现象。据市交通委统计,目前ofo、摩拜、小蓝等企业在北京投放车辆规模近70万辆,注册用户近1100万!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共享自行车的发展规模要与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和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共享自行车不能无序投放,要科学把握总量和投放节奏,防止盲目扩张。

区级政府编制辖区发展和停放规划,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运营企业须向区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进行合理投放。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各区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此前,石景山区已提出对共享单车进行总量调控,企业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超过3万辆时,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经同意后才能继续投放。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交通主管部门将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大数据分析,为科学确定总量规模、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等提供依据。

企业退出:及时退还押金 回收投放车辆

目前,共享自行车注册用户大都交纳了99元至299元不等的押金,由于押金总额庞大,押金如何监管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保障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

安装定位装置成准入门槛

共享自行车是“互联网+传统交通工具”的产物,其灵活方便、节能环保的优点,深受市民喜爱,对推动绿色出行、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企业乱投放、承租人乱停放、车辆被侵占破坏等。其中,乱停乱放问题尤为明显。

《指导意见》对共享自行车企业进入和退出运营分别进行了规定。准入机制包括: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企业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与交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对接;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等。也就是说,今后所有投放车辆都要有卫星定位装置,这为规范承租人使用、停放车辆提供了技术支持。

关键词 停放

APP标注可停区与禁停区

《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要与各区主管部门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负责停放区秩序维护;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地图等先进手段,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承租人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

下一步,市交通主管部门将制定共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各区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规范和导则,优化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在一些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视情优化停放区设置;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应规划预留较为充足的自行车停放区;各类自行车停放区共享使用,既有收费停车区有关费用由企业协商解决。

关键词 安全

鼓励企业为骑车人上保险

《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须年满12周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有序停放;爱护共享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环境秩序。

对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接受企业的信用约束及管理部门的处罚;对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鼓励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 企业应积极协助办理。

在信息安全方面,企业所采集的用户身份信息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

热点回应

本市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在功能定位部分提出,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对此,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共享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用于共享,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恶意破坏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恶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行为让市民深恶痛绝。《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诚信管理,完善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 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将多次经核实确认的违规违约承租人列入企业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同时,涉及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信息由公安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政府部门将加强监管。公安部门对盗窃、侵占、破坏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骑行及乱停乱放的承租人给予处罚;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车辆进行处置。

专家观点

短途骑行仍有大量潜在用户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盖春英认为,随着共享自行车规范发展,有助于缓解高峰时段路面交通拥堵及公交车内拥挤状态。根据她做过的一份调研,北京居民38%的出行距离都在5公里以下,这部分出行完全能够由自行车来承担。而实际上,自行车实际承担出行比例只有16.4%,小汽车出行距离小于5公里的却占20%之多。这就说明,还有相当一部分居民的短距离出行可以从小汽车、公交车转移过来。

盖春英特别关注自行车道的养护维修。她认为,《指导意见》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保证完善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将自行车道、停放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维修一并纳入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维修计划。“只有保证了资金投入,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骑行环境和秩序的改善、提高。”

共享单车不能“跑马圈地”式投放

交通专家徐康明认为,政府管理部门鼓励规范共享自行车行业发展,对投放车辆进行总量调控,有利于确保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避免企业“跑马圈地”式投放,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除了为共享自行车设置安全准入标准,他还认为,政府不必在车辆技术路径上设置过多限制,应该鼓励企业提供不同品质的服务,建立多元化服务体系。此外,徐康明建议,共享单车投放应避免“冷热不均”,避免热点区域投入过多,偏远区域覆盖不足的现象,从而出现服务盲区。“应该发挥共享单车的普惠性,让所有市民享受到便捷的出行服务。”

企业回应

ofo:将搭载北斗导航定位技术

昨日,针对《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共享单车企业也做出了回应。

ofo表示,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规定,推动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针对《指导意见》中对于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要求,ofo介绍,企业已与北斗导航达成了战略合作。借助北斗导航定位技术,ofo可进一步优化其电子围栏定位技术,利用定位和大数据技术,智能划定虚拟的规范停放区域,实现车辆更精细化的运营管理,规范用户停放行为,并可向政府提报禁停区及推荐停放区的规划方案。

在押金安全方面,ofo已经和中信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包括押金监管、支付结算、授信支持、联名接待合一卡、市场营销等。两家还将推出联名卡,只要是有这张联名卡的用户,都将免除押金。同时,ofo已经与蚂蚁金融的芝麻信用等机构合作,当芝麻信用到达一定分数之后,可以免交押金。

摩拜:用大数据为总量控制提供依据

摩拜单车昨日回应称,《指导意见》立足于鼓励、支持、引导共享单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尤其提出“共享单车需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开发电子围栏,利用技术手段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等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发挥了指导作用,有助于推动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技术升级。

《指导意见》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应利用大数据分析,为交通管理部门增设停放区域、总量规模分析决策等提供依据。摩拜单车已经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围绕出行大数据建立战略合作,为改善城市微循环、优化城市交通规划等持续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法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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