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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域歧视案”开审 骂人者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2017-04-16 10:25:46

消息来源:法治晚报 评论

4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井长水诉被告胡伟、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2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井长水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井长水诉称,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自称从事主持人职业,拥有数万名粉丝。2016年4月以来,胡伟在其两个微博上多次发布了攻击、辱骂、讽刺河南人的言论。

井长水认为,胡伟利用其微博发布地域歧视言论并传播,对河南人进行多次攻击、辱骂、讽刺,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致使河南人和自己的社会名誉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包括自己在内的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未对其不堪言论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管理义务。为维护自己及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并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称,微博内容没有明确指向井长水,井长水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微博提供的是一个平台,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定内容外,微博管理方无法对数万用户发送内容进行一一事先审查。作为平台和管理方,已经承担了有关的职责。因此,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大约持续了两个小时。最后,法庭宣布,鉴于第一被告胡伟未到现场,案件不再作法庭调解,将择期宣判。本报郑州4月14日电 法制网记者 张亮

本案原由

2016年8月14日,拥有近5万粉丝的吉林某学院大学生胡伟发微博称“马蓉这种女人真是不要脸,跟河南人一样”……引发众多河南人不满。

胡伟的谩骂遭到广大网友的抵制后,胡伟称其微博账号之前被盗,迅速删除了相关微博并淡淡“道歉”。不够真诚的道歉激起了更大的舆论反弹。

同年8月31日,郑州市民井长水提起诉讼。9月6日,井长水诉胡伟侵权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责任编辑:法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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