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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小米”虚假宣传 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

2017-02-26 10:41:36

消息来源:北京晚报 评论

本报讯(记者林靖)认为小米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宣传红米NOTE2手机配备的是三星1300万像素相机、夏普/友达屏幕,可查询手机版本信息却得知实际使用的是天马屏、欧菲光摄像头,王先生为此起诉要求小米公司退货并予以3倍赔偿,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原告王先生称,他出于对小米公司宣传的信任,在小米公司官网上购买了一台红米NOTE2手机。但手机实际到货后,他却发现手机的配置与小米公司宣传的不一致。“小米公司在其新闻发布会以及各大销售渠道上,都宣传红米NOTE2手机配备的是三星1300万像素相机、夏普/友达屏幕。可是我通过查询红米NOTE2手机版本信息,得知实际上红米NOTE2手机使用的是天马屏、欧菲光摄像头。”

由此王先生认为这与其所宣传的产品配置完全不一致,小米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责任编辑:法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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