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钟该不该收1元停车费?
出租车司机与停车管理公司对簿公堂
停车6分钟要不要交1元停车费?出租车司机龙师傅昨天在海淀法院东升法庭要求对方出具发票,赔偿出租车份子钱、误工费等损失。停车管理公司当场拒赔,认为原告事发时是无理取闹。
年逾五十的龙师傅称,10月30日晚他在北京一大学校内停车超过15分钟,收费管理员让他缴费1元。他交了0.5元,和收费员商议0.5元可否,被拒。因后方车辆催促,管理员抬杆前放话:“谁跑就不是男人!”龙师傅遂在学校门口靠边停车,车及车钥匙被扣下产生经济损失。“被告没出具1元停车费发票,导致双方合同无效。被告行为导致我有经济损失,应赔偿损失。”龙师傅列举每天误工费500元、份子钱200元,从11月1日至立案共9天6300元,另外一个月网约车费用50元。
停车管理公司运营总监同意出具发票,但拒绝赔偿,称原告无理取闹。“车不是我们扣的,他停车后把钥匙扔给我们。他随时可开走,不是我们造成的损失。”对此龙师傅解释,车停在这里是因没结果,没法跟公司交代,直到八九天后才出结果,其间因无相关证据,法院也不立案。
“我让对方出具票据,但是对方不出,所以我报警。”龙师傅认为根据规定,新能源出租车应享受国家优惠标准。但停车管理公司认为“即便真有也是鼓励,没有强制力”。
“我进学校,对方都没告知我送完客人要交多少钱,我送一个高校的人就要赔一元钱。如果告诉我,我可在乘客下车时向乘客要钱。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费、过桥费都可加在乘客身上。”龙师傅还认为,根据出租车管理规定,他进去到出来就10分钟,抬抬手就过了。
法官询问被告收费标准,停车管理公司称是北京市发改委在2688号文件之前的执行标准,每15分钟1.25元,无免费进出规定。“龙师傅进出是在19点49分到55分,按规定应交1.25元,我们只要求他交1元。”
法官又问原告为何把车停在门口,龙师傅说:“证明我没跑。滞留一个多小时谁都有气,我接受不了。”不过现在龙师傅希望同行引以为戒,“不要因鸡毛蒜皮小事,为了一块钱停车费去较劲,不值得。”
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