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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理学的价值和使命

2016-11-18 10:00:32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评论

      “法理学是无处不在的,它所关注的都是法律和法律体系无法逃避的特征。但是,它远不止于此。”著名的隐私保护理论权威、香港大学荣休教授雷蒙德·瓦克斯(Raymond Wacks)认为,法理学不仅涉及丰富的知识领域,还包含着大量的思想研究主题。而许多主题也包含在法律理论的实质界限之内,法律定义和法律概念概莫能外。“如果没有一个关于法律和法律原理的条理分明的概念,任何社会都得不到恰当的理解或解释。”所以,《读懂法理学》不是纯粹的、简单的一部法理学读物,它也并不局限于爱好思辨的法理学家的哲学反思。正如雷蒙德在本书导论中所声称的,其最重要的目标是通过提炼法律理论的本质问题,鼓励大家阅读和思考它们的原初状态及其造成的争议。

      法律是什么?它有一个目标吗?它与正义的关系是什么?我们有守法的道德义务吗?对此法学家们并没有达成共识。但是,在法律实务中,法律人必须有立场选择。否则,“将很容易在无意识当中成为权力所有者的工具,成为权力者的法政策的工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围绕着法的定义,依据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所秉持的立场。雷蒙德认为,法理学有三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和三种不同的解决路径,每一种解决路径都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在《读懂法理学》一书中,雷蒙德既对先哲的法理学说给予描述(比如阿奎那的法的四分法,韦伯的法律类型,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的基本范畴等等),也对法律基本概念深入思考(比如权利、正义、道德、义务、守法和惩罚,等等)。之所以这么做,作者是企图通过对经典学说的表述,引导人们关注并清晰地思考法理学的基本问题。

      法理学著作,每句话都值得思考。读懂一本书,或者说读懂雷蒙德的《读懂法理学》,应对雷蒙德的观点或者理论偏好有一定的初步了解。法理学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即,法理学的价值研究不能仅以现行的实在法为限,还必须采取价值分析和价值判断的方法来探究什么样的法律才最符合人或者社会的需求。基于此,雷蒙德在《读懂法理学》中融合了描述性法理学和批判性的法理学,而更侧重于批判。他认为,“法理学为法律和法律体系披上了伪正当性的外衣。”之所以有此论断,是因为“法学(非但)远非一个自治的学科,无法独立于政治学”,反而“是政治和经济权力的一种表现”。在《读懂法理学》一书中,比较“亮眼”的章节当属于“法律与社会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及“批判法律理论”和“自然法与道德”等论题。也基于此,窃以为《读懂法理学》不是一本简单的通识教育读本,而是一部兼具法律思想史和法律理论特质的学术专著。

      “法律意识形态可以被视为……不是法律原则本身,而是通过法律原则所反映和表达的‘社会意识形态’。”正如罗杰·科特瑞尔(Roger Cotterrell)在《法社会学导论》中所解释的,“法理学”或者“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有阶级性的、意识形态的和带有价值性的,强调社会经济关系对法律的决定性支配;而在雷蒙德看来,法律必须独立于政治、价值和社会效果诸因素。二者不能并存,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作出了重要区分:一个社会的经济或物质“基础”不同于其社会的“上层建筑”,而针对“基础”与“上层建筑”及法律角色之间的本质有两种观点,一是“粗糙的唯物主义”,二是“阶级工具论”。雷蒙德认为,经济条件与法律之间极端重要的关系还有另一种解释,它存在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之中。

      《读懂法理学》是一部兼具视野宽度和思想深度的经典著作,兼具西方现代法理学与西方法律思想史之神韵,并融入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之精髓。尽管《读懂法理学》的脉络是英美式的。但是,在英美法理学中关涉欧陆之处,也没有“遗珠”之憾。为了解释凯尔森的逻辑前提,雷蒙德介绍了康德;为了保持法律社会学体系的完整,雷蒙德叙述了马克思、韦伯、涂尔干和哈贝马斯;为了保证现实主义法学的完整性,雷蒙德讨论了北欧法律现实主义……在学说上,雷蒙德秉持理性的态度,客观地论述各派学术理论之精髓,从边沁、奥斯丁到哈特、拉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从哈特与富勒到德富林和德沃金的论战,从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批判法学到女性主义法学、种族批判法学,雷蒙德毫无“歪曲”或“演绎”,或者打压某一学派,这也充分地彰显了他不同于传统法理学理论家的创作方式和学术品格。

      理论来源于实践,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重要的理论法学,它架构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史已证实,没有成熟的法学理论的引领和支撑,就不可能有成熟的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既需要法治实践的推动,更离不开成熟法学理论体系的引领和支撑。法理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和法学原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展社会主义(或者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构建成熟的社会主义(或者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一条捷径。《读懂法理学》是雷蒙德教授最为出色的作品之一,它闪烁着真知灼见,无论之于学生还是学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学术文献。《读懂法理学》还是一座思想的“富矿”,雷蒙德对法理学的介绍,既使我们在研习法学的道路上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困惑和阻碍,也为我们法律人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修辞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方法论的指导。

[责任编辑:法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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