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落实到位

2016-11-20 11:04:13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评论

11月16日到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带队在浙江督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徐家新强调,今年7月,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标志着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司法改革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进入了如何尽快落实到位的新阶段。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在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定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吃透政策精神,敢于直面难题,统筹各方力量,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分四组对部分地方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情况进行集中督察,旨在对各地法院贯彻落实“长春会议”精神,推进法官员额制、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其工资制度、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察,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落实,把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在浙江督察期间,徐家新听取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嘉兴市两级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情况的汇报,与嘉兴中院、萧山区法院、海盐县法院等浙江首批改革试点法院的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并代表督察组向浙江高院党组反馈了督察情况,对下一步如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徐家新充分肯定了浙江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他指出,浙江作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能够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立足自身实际相结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长春会议”之后,浙江法院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各项司法改革,已经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各项改革措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徐家新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司法改革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领导干部要勇于担责,率先垂范,破解难题,务求实效。要层层抓督察,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要坚决问责追责,严肃工作纪律。⇨下转第四版

要着力加强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判广大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和广度,多向干警作“政策交底”,避免误传误读误判,最大限度激发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投身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要深入贯彻落实好“长春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既要把握政策精神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要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正确处理好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强化院庭长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放权不放任,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司法监督管理机制。要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实现评价机制与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员额退出机制的有效衔接。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司法改革电子台账系统,严格进度把关,做到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

[责任编辑:法治北京]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