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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被冰刀划伤 滑冰小伙伴被诉赔偿

2017-05-21 10:26:50

消息来源:北京法院网 评论

母亲郑女士称,女儿小雨现年5岁,与小茜在滑冰场学习花样滑冰时,因小茜过失导致女儿小雨下颚被划伤。现原告小雨的法定代理人郑女士将被告小茜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16520元。   

母亲郑女士诉称:女儿小雨现年5周岁,与被告小茜同在北京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学习花样滑冰,2017年1月9日15时58分,由于被告过失,致使冰刀划伤原告下颚,北京儿童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为下颚划伤,且缝了8针。事故发生后,第三方北京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并进行相关赔偿,但被告法定代理人一直未出面,原告法定代理人多次与之交谈,均不予理睬,且把责任都推到第三方身上,实属不该。原告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小茜起诉至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医药费7500元,交通费500元,营养费8520元。   

案件亮点:现在滑冰等体育训练受到广大家长和孩子的欢迎,但是这些体育项目中却存在着安全隐患,家长和第三方训练机构一定要做好安全保护。小伙伴学艺时出现意外如何断定过失?第三方是否具有责任?本案具有一定的普法和警示意义,值得关注。   

2017年5月16日14:30,在昌平法院11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法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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