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一男子在bigbang北京演唱会外,帮孩子的朋友看有没有门票,结果临时起意,偷走一对情侣提袋内的两张演唱会门票。法官认为不论扒窃财物价值大小,一经查实即可构成犯罪。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男子李健(化名)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2000元。
被告人李健于2016年7月15日因看病路过五棵松乐视生态体育中心,遇上bigbang北京演唱会售票,他孩子的朋友让帮忙看看是否有门票。在广场售票区附近,李健看见一对情侣在买东西,男孩手提的方便袋子里斜插着一个大麦网的信封,李健于是尾随两人。
此时,广场上巡逻的两名便衣民警发现李健形迹可疑,遂上前跟踪。两情侣走到摊位上买东西时,李健趁机抽走信封。因为不确定被盗物品,民警兵分两路,一人追上受害人确认信封内丢失物品为演唱会门票两张,另一人跟踪并擒获李健,在李健身上起获的被盗门票票面金额共计2560元。
起初,李健坚称门票是从地下捡的。但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向其出示了相应证据,并进行了法律释明,最终李健承认自己盗窃演唱会门票的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李健构成盗窃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对其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2000元。